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草案26日提請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
2020年12月,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對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經廣泛征求意見修改形成的二審
稿共計八章五十七條,聚焦貿易自由便利、投資自由便利、財政稅收制度、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發展與人才支撐等。
提請本次會議審議的草案二次審議稿,增加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和管理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刪去了創新監管模式中關于具體領域列舉的規定;增加并完善了強化口岸建設和監管的規定;對“一線”貨物、物品
進出口管理,修改了相關條款,明確以自由進出為原則、負面清單管理為例外,以體現自由貿易的特點;修改有關條款為“海南自由
貿易港維護公平的對外貿易秩序,依法保護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完善了實行**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等相關規定。
草案明確,國家在海南島全島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為了建設高水平的中國特色海南自由貿易港,推動形成更高層次改革開放新
格局,建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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