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規范產業扶持財稅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今后一律不得簽訂或出臺與企業繳納稅收直接掛鉤的扶持政策。
財稅政策如何扶持產業發展才更加科學有效?根據《通知》,我省將規范產業扶持財稅政策有關事項,以更多元的方式,提升財稅政策的積極有效性,切實落實好新發展理念,打造公平、公正、清新的營商環境。該通知今年6月25日起開始施行。
《通知》指出,各市縣政府、各部門以及有關園區今后在制定招商引資、產業培育和扶持政策時,一律不得簽訂或出臺與企業繳納稅收直接掛鉤的扶持政策,要按照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要求,全力建設公平競爭、公開透明、可預期的投資環境,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省政府對已經出臺支持市縣及園區的產業扶持政策,支持力度繼續保持不變。市縣政府及園區收到省財獎補資金后,不得將財政獎補資金與企業繳納稅收同非稅收入掛鉤直接獎勵給企業。具體獎補資金使用方案由市縣及園區研究制定。
其中,根據海南省園區考核的有關要求,**各級財政安排的產業扶持獎補資金可重點統籌用于提升園區重點產業培育能力、提升園區人氣指數、提高園區運營效率和減輕入園企業運營成本等,具體可用于作為資本金發揮財政資金杠桿撬動作用、要素激勵、與落戶企業簽訂對賭協議、支持設立產業投資基金、支持建設孵化器加速器、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允許條件下促進企業入駐和發展的其他內容等7個方面。
《通知》還明確,省財政廳要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等有關部門,對各市縣政府及各部門出臺的招商引資、產業扶持財稅政策進行清理。各市縣政府、各部門今后擬出臺招商引資、產業扶持財稅政策,要預先征求省財政廳的意見。省財政廳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招商引資、產業扶持財稅政策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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